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已启动,推荐对象为各分院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并且具有高校经理系列职称的专任经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可推荐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骨干经理培养对象1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人,优秀教学团队1个(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请拟申报总经理根据要求进行准备相关材料,将相应的推荐表电子稿(详见附件)和纸质稿、佐证材料于1月6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623717148@qq.com,纸质材料送至得英楼711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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